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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谈:中法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

2012-08-06 15:53 作者: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来源: 未知 浏览:
摘要: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深度参与组建我国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国际合作办学机构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的王利明教授撰文谈中法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2012-06-20,[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王利明谈中法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

(2012-06-20 09:46:22)

作者:王利明
编者按
 

高考落幕,广大考生面临选择学校和专业的关键时刻。在众多专业和学校之中,有一个独特的领域——国际合作办学机构。对考生而言,这个领域既充满国内国际名校文化、开阔的视野、国外学习时段等吸引力,也存在就业究竟定位在哪里、高额的学费负担、甚至降分录取等诸多困惑。本版特邀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深度参与组建我国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国际合作办学机构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的王利明教授撰文,与广大读者共同探讨——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正式成立,这意味着中外合作办学除了在理工领域风生水起之外,在人文社科领域也深度展开。这一动向对我国高等教育来讲显示出什么样的趋势?

培养高水平的国际化人才,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迫切需要,也是高等教育的应有之义。我国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已经多年。在这个方面,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先行了一步。因为从学科的性质来讲,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可以说是没有国界的,由其通用的学科性质所决定。所以之前的国际合作办学主要集中在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领域。而人文社会科学涉及到文明的形态、意识形态、国家利益等等,相对说来国际合作发展比较缓慢。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国际性人才的培养显示出其必要性和迫切性。随着国际关系的深化,国际交往越来越多触及文明形态、价值追求、思维方式、历史经验、成就感、发展模式等等,这些都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问题。如果我们未来的精英人才、各领域的骨干人才没有这方面的视野、缺乏这方面的理解,就难以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地位。

基于这样的背景,中国人民大学和法国巴黎索邦大学(巴黎四大)、法国保罗-瓦莱里大学(蒙彼利埃三大)、法国马赛商学院共同组建中法学院,集合两个文明大国的人文社科强校之力来培养国际化高素质人才,开创了我国高等教育人文社科领域里以中方一流大学为主导,外方多所名校合作参与的中外合作办学新模式。加强人文社科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这样的尝试尤为重要:通过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能够改进我们的教学方法、管理模式,优化课程结构。比如说,我们举办中法学院之后,就立即着手从世界著名大学巴黎十大引进若干名法语语言文学的著名教授,改进法语教学,“尽快建成一个高水平的法语语言和文学研究中心。面对现在大学生的出国浪潮,与其让学生走出去,不如让外国学者走进来,让我们的学生不出国门就能享受到世界一流的教育资源。聘请法国著名的教授来任教讲学,在中国法国都招生,学生在一起共同学习和交流,中外学者在一起共同从事课题研究,真正有助于形成一种教育本土化与国际化的结合。此外,还可以向世界推广中国的教育,并有助于在开放中维护国家教育安全。中法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二级学院,处于中国人民大学的领导和管理之下。这就有效地把握办学的方向和主动性。

通常大家将中外合作办学理解为在“国内留学”,或者是留学的跳板,在国外大学接纳中国留学生的热情越来越高、留学发展迅猛的情况下,中外合作办学的生源市场怎么样?

国际合作办学和出国留学都是培养国际性人才的重要方式。近几年我国留学生人数迅猛增长,但是,公众长期以来对西方教育体系认识不系统,加之一些留学机构在利益驱动下的引导,使得出国留学的效果和水平良莠不齐,也引发了社会对留学潮和中外合作办学的诸多讨论。

毫无疑问,出国留学对培养高质量人才是一种很好的路径,但只是简单通过此种模式,仍然是不够的。在培养国际化人才方面,应当是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式的。应当看到,由于盲目出国、为了出国而出国,带来了很多后续的遗留问题。例如,国外一些低水平的学校乘机扩大招生规模、收取高额学费,但却疏于管理,教学设施也无法满足相应的需求,导致学生留学之后,根本无法融入当地的文化,也无法实现学习语言和专业知识的预期目标,甚至因远在异国他乡无人监管、帮助,而带来一些人身财产安全以及个人成长方面的问题。有的国外办学机构甚至借机进行虚假宣传、骗取学生家长的钱财。因此,与其让年轻人盲目出国,不如认真筛选引进,让学生在国内,就能够享受到与国外著名大学同等的优质教育资源,这样既能实现教育的国际化,又能避免盲目出国所产生的弊端,实现了培养优秀人才的目的。

实际上,国际合作培养人才对大学而言是一个常态,或者说国际化就是大学本身的一个特点,大学本身就是国际化的。世界上很多大学从成立伊始就接纳留学生,现在世界大学之间的合作更是紧密和深入。

随着时代发展,交通和通讯技术为学习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可以把世界不同国家不同背景的大学的优势学科结合起来培养人才,这是世界教育的一种发展趋势,和单纯的留学不同,比如中法学院,是同时接受两国四所优质大学的教育。所以中外合作办学的生源不是和出国留学潮争夺,而是和全世界大学的争夺。

中外合作办学在人才市场的定位究竟在哪里?如果选择就读,应该以什么标准为依据选择学校?读了要去哪里找工作?

我国中外合作办学虽然历史比较长,但一直以来相对处于一种边缘化的状态。近些年,中外合作办学的优势逐渐被人们所认识,掀起了一股热潮。但是各高校各个合作办学机构的培养方式、相关政策各不相同,使得学生在选择的时候无所适从。有一些机构招生时降分录取,加上相对高额的学费,使得公众很容易认为合作办学是“创收”行为,只要有钱就能上,也导致部分学生望而却步。而实际上,在严格控制办学质量的前提下,其人才市场的定位与同层级的中、外普通高等学校差别并不明显,甚至可能相对优势更加显著。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这样的人才是未来或者说现在我国政府或者企事业单位都急需的人才,也是国际化企业、国际机构急需的人才。一个国际性的领导人必须有能力在不同的制度和文化下行动。

从这个角度来讲,合作办学培养的学生在就业上有先天的优势,因为学生要在同样四年的大学中同时接受背景完全不同的几所大学的教育,锻炼了他们在不同文化和环境之中自由行走的能力。中法学院人才培养的目标就是,以培养能够在东西方两个文化平台自由往来的“国民表率、社会精英”为目标。当然这并不是说选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找工作就能找到“国际性的领导者”这样的职位。就业是市场选择的结果,而培养方式带来的影响最终将反映到毕业生自身的能力上。

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国际化人才这个概念也是不重要的。合作办学也好,普通高等教育也好,留学也好,都是培养人才。培养人才的核心、最根本的还是厚实的知识基础,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问题意识、求真求新求美的创新人格,这是所有人才必须拥有的东西,没有这些东西,外语再好也不是国际性高水平人才。合作办学只是在培养过程中为学生提供更多、更深入接触其他文化、其他大学的机会。而能否理解别人、学习到别种文化的精华、具有和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沟通合作的能力还要看学生自己,要靠学生自己去发现、去认识。因此学生选择是否就读合作办学机构的时候,要透过宣传了解培养方案、课程、师资等情况,而不是看发什么证书等等。然后基于自身的特点和求学目标来选择。在这一点上和普通的选择学校选择专业并无差别。

中法学院首开合作办学项目不降分录取的先河,但是如果一个学生已经考上了中国人民大学,现在各大学国际交流机会也很多,为什么要花比别人更多的学费来读这个学院?

中外合作办学和普通本科教育一个很大的差别就是学费。合作办学学生要在国内和国外分别学习两个阶段,培养成本比较高,现在实行国家和学生本人各自分担一部分的方式,所以比普通本科学费要高出不少。学生和家长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权衡选择。当然学费只是选择学校的一个影响因素。我国普通高校学费在同一个层次,各大学都差不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就显得特别突出。在国外,比如美国,不同大学之间学费差别非常大,有人可以读收费很低的公立大学,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会选择学费高昂的私立大学。

对于学生来讲,学费是影响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对于大学来讲,会不会被选择,关键看质量。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从筹划之初,就明确了“不降分、高标准”的原则,招生录取与人民大学校本部本科招生同档同批次,从全国统一高考中选拔优秀学生入学,正是从质量的角度出发。可以说这是中外合作办学领域的一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变化,这个变化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说明我们开始反思国外教育资源输入的传统模式,也开始着重提高合作办学的质量。

人才培养是高等教育的根本使命,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教育质量的第一个体现,是国家和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首要诉求,衡量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以及其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办好的标尺,就在于学生、家长和社会是否满意,这也是衡量教育工作的最高标准。

(原文刊于《光明日报》2012年6月20日第14版)

 

(责任编辑:CFC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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