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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邀请函(预通知)

2014-07-28 09:22 作者: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来源: cfce.cn 浏览:
摘要:第五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邀请函(预通知) 来源:|作者:大会组委会秘书处|时间:2014-07-15 会议支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主 办 机 构: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 深圳市教育局 中国高教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筹) 承...
第五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邀请函 (预通知)
来源:   |   作者:大会组委会秘书处   |   时间:201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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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支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主   办   机   构: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
深圳市教育局
 
中国高教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筹)
承   办   机   构: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国际大学校长研讨会(深圳)暨第五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
2014年11月9-11日,中国·深圳
邀请函(预通知)
尊敬的________女士/先生:
  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您参加国际大学校长研讨会(深圳)暨第五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
  截至目前,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或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已有2000多个;未来几年,中外合作办学在数量有所增长的基础上,将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建设,向高水平示范性的方向发展。
  深圳市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和排头兵,近年来高度重视中外合作办学,尤其重视特色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在通过培养国际化人才为地方产业发展和城市自主创新提供人才支撑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以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为会议支持机构,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从2010年起,发起并联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高校,连续举办四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第五届年会与深圳市教育局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合作。
  质量建设是深化中外合作办学领域改革的重点工程,是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发展新阶段的主旋律。本次年会将在第四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主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讨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质量问题。年会将结合深圳市的经验,围绕中外合作办学与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就8个分专题进行研讨,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中外大学校长、专家学者提供交流合作和研讨的高端平台。我们相信,有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一定能够把本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办好,进一步发挥年会在服务国家和地方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服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作用。
  本届年会支持机构为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主办机构: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深圳市教育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筹)。承办机构: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主办、承办方负责人组成大会组织委员会;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以环出任大会组委会主任。
  教育部领导、教育部国际司等司局领导、中国高教学会领导、部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厅、教委)领导、部分中外大学校长将出席本次会议。
一、时间:2014年11月9日(星期日)-11日(星期二)。11月9日(星期日)全天报到。
二、地点:深圳市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园内。
三、语言:普通话、英语。
四、主题
  中外合作办学与国际化人才培养
  主要分专题:
  1.中外合作办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理论和实践。2.特色学院建设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3中外合作办学如何促进地方产业发展和城市自主创新;4.如何推动地方与全球著名高校合作;5.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人才培养目标与人才培养模式。6.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价标准与示范性建设。7.各国涉外办学质量保障与国际化人才培养。8.其他与主题相关的分专题。
五、回执
  2014年8月15日前,用电子邮件发送回执;并通过邮局寄正本至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日期以邮戳为准)。由于宾馆条件限制,会议规模不超过300人。敬请及时发送您的回执。
六、论文
  1.2014年9月15日前,用电子邮件递交300字左右的论文摘要。2.会议组委会将于2014年9月25日前发出会议的正式邀请函。3.收到会议正式邀请函后,于2014年10月15日前,用电子邮件递交论文全文(限1万字内)。录用的论文将结集成册于会后由国家一级出版社正式出版。4.论文格式:(1)题目、摘要、关键词(3-5个)的中英文;作者姓名、任职机构、职务职称、电话、电邮,参考文献等应俱全。(2)注释为页下注。注释、表格基本信息务必齐全、规范。
七、费用:须交会务费800元人民币(含资料费、餐费、场租费、市内交通费);往返交通费与住宿费自理。
八、联络处
(一)厦门大学联络处
1.地址:中国 厦门市 厦门大学C信箱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361005;2.联系人:刘梦今;3.电话:+592-2521599(办);18850517873(手机);4.传真:+592-2182399;电子邮箱:cfcrs@xmu.edu.cn;5.会议网址:http://cfcrs.xmu.edu.cn。
(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联络处
1.地址:中国 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对外联络处,518172;2.联系人:洪帆;3.电话:+755-86920105(办);15815539940(手机);4.电子邮箱:fhong@cuhkri.org.cn。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代章)
深圳市教育局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筹)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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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2014年8月15日前递交)
  (所在机构印章)



(责任编辑: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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