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www.cfce.cn www.hzbx.cn
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您的位置: 首页 > 学历认证 > 重要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留学归国人员学位认证工作的几点说明

2020-04-06 21:25 作者: 教育部留服中心 来源: 教育部留服中心 浏览:
摘要: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国家在签证、入境等方面出台了限制措施,部分海外院校正常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冲击,大量我留学人员无法正常继续学业。我中心自疫情爆发以来,一直密切关注形势发展,心系广大留学人员在海外的安危。现针对留学人员普遍关心的毕业后...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留学归国人员学位认证工作的几点说明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020-04-03
  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国家在签证、入境等方面出台了限制措施,部分海外院校正常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冲击,大量我留学人员无法正常继续学业。我中心自疫情爆发以来,一直密切关注形势发展,心系广大留学人员在海外的安危。现针对留学人员普遍关心的毕业后学位认证问题,通知如下:
 
  1. 针对部分海外院校在疫情防控期采取延长注册入学时间、开设在线课程、灵活安排毕业答辩等方式协助我国留学人员完成学业的举措,我中心表示理解与支持。
 
  2. 受疫情防控影响,留学人员无法按时返校而选择通过在线方式修读部分课程,以及因此导致的其境外停留时间不符合学制要求的情况,不作为影响其获得学位学历认证结果的因素。
 
  3. 请广大留学人员在积极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按照学校在特殊时期的特殊安排,留存好学校相关通知,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学业要求。
 
  4. 为回应留学人员的关切,我中心在疫情期间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敬请关注我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cscse.edu.cn)。同时,我中心专门设立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咨询电话,电话:010-62677800;咨询邮箱:renzheng@cscse.edu.cn 。
 
  特此公告。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分享收藏

联系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中外合作办学微信公众号:CRSEDU

中外合作办学总编辑(何曜)QQ:6851451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QQ群:258264403

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QQ群:31276627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QQ群:348193713

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QQ群:397108797

新浪微博: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邮箱:crsedu#163.com(#换@)

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名单

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名单

推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上海纽约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打造中外合作办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