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jyc.gov.hnedu.cn 发表时间: 2013-04-08 13:50:17
关于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结果公示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结果公示制度,决定从2013年起,全省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结果公示增加4项内容。为此,我们修订了《XX市州XXXX年度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评估结果汇总表》(附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填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格使用Excel格式。
二、“学校名称”:用规范的学校名称全称,不得用简称。
三、“办学层次”:只有民办普通中小学需要填报。独立设置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分别填写“小学”、“初中”、“普高”;九年一贯制学校填“九年”;完全中学填“完全”;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十二年”。
四、“举办者”:学校为联合举办的,按照出资方出资比例由大到小依次填报,最多填三个。
五、“校址”:填写要具体,并与审批机关批准的校址一致。办在县城和城市的,要具体到“XX路XX号”;办在农村的,要具体到“XX乡(镇)XX村”。
六、“办学水平”:系指经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州教育局发文认定的重点、骨干、示范性学校,已立项建设但未发文认定的学校不填报。
1.高等职业学院
①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填“国家示范高职”;
②国家骨干高等职业学院,填“国家骨干高职”;
③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填“省示范高职”;
④省骨干高等职业学院,填“省骨干高职”;
⑤省骨干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填“省骨干民办高职”;
2.中等职业学校
①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填“国家重点中职”;
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填“国家示范中职”;
③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填“省示范中职”;
④省骨干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填“省骨干民办中职”;
⑤市州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填“市(州)示范中职”;
⑥市州骨干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填“市(州)骨干民办中职”;
3.普通高中
①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填“省示范高中”;
②省骨干民办普通高中,填“省骨干民办高中”;
③市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填“市(州)示范高中”;
④市州骨干民办普通高中,填“市(州)骨干民办高中”;
4.幼儿园
①省示范性幼儿园,填“省示范园”;
②省骨干民办幼儿园,填“省骨干民办园”;
③市州示范性幼儿园,填“市(州)示范园”;
④市州骨干民办幼儿园,填“市(州)骨干民办园”。
附件:附件:XX市州民办学校XXXX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结果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