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www.cfce.cn www.hzbx.cn
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政策 > 正文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

2012-11-06 13:08 作者: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来源: cfce.cn 浏览:
摘要:宁波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区教师培训中心:现将《北仑区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园)结合本校实际,创造条件,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我区教育国际化。...
关于印发《北仑区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的通知
 
文章来源:北仑教科网  更新时间:2012-11-5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区教师培训中心:现将《北仑区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园)结合本校实际,创造条件,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我区教育国际化。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教育 国际化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业务科 2012年11月1日印发

北仑区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

为加强国际理解教育,共享国际先进教育理念,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转变教师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增强学生在国际交流、理解、合作和竞争方面的能力,构筑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多元开放、多种合作的国际合作教育,全面提升北仑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初步建立与北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教育国际化体系和运作机制,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1.工作机制。建立资源拓展、交流合作、审批备案的推进教育国际化工作程序,建立北仑驻境外办事处、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和学校的三级教育国际化工作队伍,建立境外智力引进、区域品牌输出和本土学校国际化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
2.智力流通。以北仑与境外建立的友好城市为平台,建立北仑教育的境外教师培训基本和学生游学基地各1~2个,每年组织教师境外培训,组织学生境外游学,每年至少有5所中小学与境外学校结成友好学校(姊妹学校),有条件的学校常年有外籍教师执教。
3.夯实基础。加强英语教师培训,提升英语教学水平。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国际化,凭借信息技术教育优势开展合作与交流。组建中小学生的艺术、科技、体育等社团,积极参加国际间交流合作活动。培养让学生学会接纳、关心和尊重不同的文化形态和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具有全球共同生存、发展的意识和理念。
4.开放办学。借助宁波爱学国际学校优势,支持国际学校做大做优。设立宁波市滨海国际合作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确立“双学籍”、“双学制”、“双毕业证书”、“多出口”的办学特色,让学生获得在中国、北美及英语国家攻读大学的资格。鼓励高中学校开设中外合作课程班,逐步建立与“ACT考试中心”或“剑桥国际考试中心”接轨的世界通用的课程体系。
5.区域统筹。设立教育国际化研究课题,把握区域教育国际化大局。以儿童动漫节、机器人比赛、少年合唱节等活动为起点,搭建国际交流平台。借鉴国外先进的学生评价手段,从阅读能力、数学能力和科学素养等三个方面测试学生未来生活所需的知识与技能。
二、阶段目标
2012年:在与北仑区结对的境外友好城市内设立北仑区教师培训基地和学生游学基地,有4所中小学、2所幼儿园与当地相应学校建立姐妹学校关系。组织英语骨干教师带着课题赴境外培训,有5所学校由非中介机构介绍组织学生赴境外游学;在区外事办和驻外办事处的帮助下,争取东海实验学校和北仑职高与境外学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全区至少有5所中小学常年有专职外籍教师执教,有4所中小学的科技、艺术或体育代表团参与国际级竞赛或交流活动,有3所中小学与宁波爱学国际学校建立常年资源共享合作关系,有2所中小学设立教育国际化研究课题。
2013年:新建境外教师培训和学生游学基地1~2家,各境外教师培训基地和学生游学基地继续接待教师培训和学生游学,组织优秀教师到境外进修、访问和讲学,与境外建立姐妹学校(园)的中小学、幼儿园分别达到6所和4所,带着课题赴境外培训的英语教师数占英语教师总数的20%;全区常年有专职外籍教师执教的中小学达到10所,有5所中小学的科技、艺术或体育代表团参与国际级竞赛或交流活动,有5所中小学设立教育国际化研究课题,有5所中小学接受境外学生学习,有2所幼儿园与境外幼儿园建立姐妹园合作关系;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国际化合作论坛,滨海国际合作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顺利启动,新加坡莱富士学院举办的“宁波滨海莱富士幼儿园”正式开园。
2014年:编写《教师境外培训与教学方式改革》、《学生境外游学与综合素质提升》、《与境外姐妹学校共发展》、《培养世界公民的案例集锦》、《英语教育与教育国际化》、《学生阅读能力培养与评价》、《外籍教师与课程改革评价》、《教育国际化与学习型社区建设》等系列丛书;境外的教师培训和学生游学、姐妹学校结对和外籍教师聘请等工作进入制度化状态,拟订学校教育国际化发展水平的评估细则;与境外建立姐妹学校(园)的中小学、幼儿园分别达到9所、4所,常年有专职外籍教师执教的中小学达到15所,有10所中小学的科技、艺术或体育代表团参与国际级竞赛或交流活动,有10所中小学设立教育国际化研究课题。
三、行动抓手
(一)构建五个平台,拓展发展空间
1.研究平台。与中国教科院、浙江省教科院等研究机构组建北仑教育国际化研究中心,负责北仑教育国际化的理论研究、实践调研及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等方面工作。
2.信息平台。设置北仑区国际交流与合作专用网页,为推进全区教育国际化提供信息服务,同时为教育国际化特色学校装备可实现国际远程互动的现代化多媒体教室。
3.协作平台。建立外籍教师工作室,指导学校引进、管理、评估外国文教专家;定期举办北仑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论坛,缔结境外友好教育合作区,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国际教育提供机会。
4.资源平台。依托北仑区的境外友好城市,借助北仑区在境外的各级办事处、区域内的境外公司和海归人员和高校科研机构,多渠道多途径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
5.政策平台。将教育国际化纳入各级政府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设立推进教育国际化的政策措施,支持学校在许可的范围内,为境外师生互访、学籍学分互认等合作关系。
(二)实施五项措施,提升合作能力
1.建设教育国际化特色学校。在发扬北仑本土教育与文化优势及特色的同时,鼓励并协助学校开办双语网站、双语校刊、开展“双语”教育实验、营造“双语”校园景观,主动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兼收并蓄,建设若干所“教育国际化特色学校”。
2.培育教育国际化队伍。定期邀请专家做客“北仑教育国际化论坛”,对各校从事教育国际化工作的干部进行分层培训与指导,打造一支北仑本土国际化管理团队,全面提升区域的英语教学水平,有效提升教育国际化工作人员的国际视野和业务素质。
3.提升师资队伍水平。加强与国际优质教育机构的沟通与协作,有选择地建立国外教师培训基地;进一步拓展渠道,完善教师出国进修出访的制度,多渠道引进高水平外籍教师队伍,组织区域内的外籍人士成立社区英语教学志愿者队伍。
4.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学校与国外中小学建立规范、安全、有效的交流合作关系,开展校与校之间的教师培训、修学游、课程开设、Homestay以及冬、夏令营等项目。吸引外籍学生来北仑学习中华传统文化,积极开发中外双方互认的学生社团和特色课程。
5.打造教育国际化品牌。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办学理念、管理经验和培养模式,逐渐形成国外培训游学基地、国际合作学校、中外姐妹学校结对、教育国际化特色学校、国际化社区教育等系列的区域教育国际化品牌。
(三)实施三大保障,有力、规范、持续推进
1.组织保障。成立北仑区推进教育国际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教育国际化工作,切实加强对教育国际化发展的宏观指导,把推进教育国际化作为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区的战略举措之一。聘请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和省教科院专家为顾问,充分利用区外经贸局(外事办)、区驻外办事机构、区内涉外经济实体等国际教育资源,区教育局牵头实施区域教育国际化的具体事务。
2.制度保障。讲究规范,有序推进,掌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作数量、办学方向、经费开支、颁证行为等。逐渐建立《北仑区教育国际化质量监测办法》、《北仑区教育国际化专项督导评估实施细则》、《北仑区外籍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
3.经费保障。在师训经费、教育附加费、生均公用经费等方面设立教育国际化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教育国际化特色学校建设、选送优秀教师赴境外进修讲学、聘请外籍教师等。同时,通过与中外企业建立科研和人才服务关系,争取企事业对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支持。

附件:
北仑区中小学学生出国(境)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规定

为了保障中小学生出国(境)参加夏(冬)令营有关活动健康有序安全进行,维护学生利益,切实加强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外交部 公安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外监[2012]26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中小学生出国(境)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指在寒暑假期间有组织地组织在校中小学生以团体形式出国(境)参加夏(冬)令营、校园考察、文化体验、语言培训等交流活动。
二、中小学生出国(境)参加夏(冬)令营须严格按审核批准的年度出国(境)交流计划实施,交流内容必须真实、富有意义或结对学校访问,杜绝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派出单位对出访团组在国(境)外一切活动全程负责。有关带队教师出国(境)视公事出访按规定出访办理,教师出国(境)费用须由所在单位及教师个人负担。
三、参加出国(境)夏(冬)令营
四、赴境外游学学生范围及条件一般为初、高中一二年级和小学五六年级学生,原则上要求学业成绩优秀,或在某一学科有特长,有一定的外语基础,且应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申报程序
1.由学校(一般为“千校结好”或结对学校)与境外学校制定游学计划,包括游学目的、时间、地点、人数、路线、费用、带队教师等,经区教育局批准报相关部门审批。
2.学生及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学生体检报告。
3.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结合夏(冬)令营目的及学生情况,确定具体名单。
4.办理有关出境游学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中小学学生出国(境)期间原则上均须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要注意登录教育部、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网站查看所提供的安全预警信息,避免前往自然灾害、政局动荡或战乱地区参加夏(冬)令营活动。要掌握我驻外使、领馆和当地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以便遇紧急情况时录求帮助。
2.学校在安排夏(冬)令营活动线路时,不得安排中小学生不宜参加的活动,如色情表演、赌城参观等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项目。“游”与“学”的活动安排应以“学”为主,且有实实在在的内容。
3.学生在国(境)外期间,提倡居住在结对学校学生家里,深入境外普通家庭生活,以便与境外学生、家长更多的交流学习的机会。
4.夏(令)营活动费用应根据实际支出收取,学校不得从中谋利或接受中介公司的利润回馈。
5.学校应在师生出访前就对出访师生进行必要的法律、纪律、安全教育和中华传统的教育,增强抵御不良文化侵蚀的能力,不得涉及吸毒、贩毒、走私等违法行为,不得围观境外反华势力的游行,不得索取或购买反华宣传品,国(境)外期间应注意自身言行,时刻保持良好的国人形象。
6.高中学生出访回来,可视实际情况获得学分,归入学生成长档案。

 
(责任编辑:CFCE.CN)
分享收藏

联系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中外合作办学微信公众号:CRSEDU

中外合作办学总编辑(何曜)QQ:6851451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QQ群:258264403

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QQ群:31276627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QQ群:348193713

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QQ群:397108797

新浪微博: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邮箱:crsedu#163.com(#换@)

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名单

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名单

推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上海纽约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打造中外合作办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