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www.cfce.cn www.hzbx.cn
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计划

2014-04-09 11:10 作者: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来源: cfce.cn 浏览:
摘要: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计划 ...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计划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以下简称“交流协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 2014年度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教育规划纲要和刘延东同志在交流协会成立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配合教育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围绕行业发展需求,抢抓机遇,狠抓落实,突出重点,提升服务,进一步推动中外合作办学事业科学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1.加强理事会建设。优化理事会组成结构,增强理事的代表性,努力将理事会建设成为专委会多元化、专业化、科学化的核心决策机构。召开年度理事大会,增选专委会理事。
2.稳步扩大会员规模。修订《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版)。发展80家左右的会员单位。
3.健全各项会议制度。构建专委会制度化、机制化会议体系,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8月,规模100人),中国国际教育年会中外合作办学圆桌会议(10月,规模200人。)
4.建设专业、高效的专委会秘书处团队。进一步优化秘书处人员结构,通过定期开展培训等形式,加强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建设,大力提升秘书处的服务意识、综合协调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继续扎实推进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认证工作
5. 扩大认证试点范围和层次。完成好已签约的本科及高职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的认证工作,年内对已签约的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完成自评及现场考察程序;启动本科层次的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认证初访指导。
扩大试点范围,努力推动在东北、华南、西南地区的认证试点工作。完成对5所高中层次中外合作办学的调研。
6. 完善并巩固专家队伍建设。继续扩大认证专家队伍规模,2014年内,计划吸收教育教学管理、行政管理、国际教育、质量保障等方面具有较高学术造诣、丰富实践经验和一定认证经验的国内外专业人士30-40名专家入库。
建立认证专家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库内专家开展业务研讨和培训。计划在5月举办一期认证专家培训。
7.继续提升认证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水平。申请世界银行及教育部国际司课题,按照认证工作要与国际接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认证标准,补充和规范认证办法、认证指南、认证专家手册等工作文件。

三、不断拓展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提升行业服务能力
8.加强行业能力建设。制定行业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实施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人员参加国内外培训,着力提升中外合作办学从业者的能力水平。8月,将举行行业能力建设培训会。10月,将组派中外合作办学管理人员培训团(25人)赴美国培训。
9.进一步推动研究工作和宣传推广。开展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关注行业热点和难点问题,为政府决策服务,为行业发展及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提供智力支持。作为促进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宣传和推广,专委会将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典型案例征集活动,选出8-10个有典型代表意义的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11月中国国际教育年会的中外合作办学圆桌会上进行发布。建设中外合作办学综合性服务型网站。

四、深入推动国际合作
10.继续推动与国际高水平质量保障组织合作。3月-5月,组派工作团组赴澳大利亚、英国、德国等国,访问教育质量保障机构,就开展人员培训、信息共享、联合研究,探索合作认证进行探讨。
11.申请加入主要国际及地区多边跨境教育保障组织。
积极参与其各项活动,争取话语权,提高专委会国际影响力。参加亚太地区教育质量保障组织(APQN)和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网络组织(INQAAHE)年会。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计划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计划


(责任编辑: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分享收藏

联系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中外合作办学微信公众号:CRSEDU

中外合作办学总编辑(何曜)QQ:6851451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QQ群:258264403

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QQ群:31276627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QQ群:348193713

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QQ群:397108797

新浪微博: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邮箱:crsedu#163.com(#换@)

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名单

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名单

推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上海纽约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打造中外合作办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