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邵阳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收费及有关事项的批复
邵阳学院:
你院《关于核准我校与澳大利亚斯文本科技大学合作办学三个专业收费标准的请示》和《关于核准我校与英国密德萨斯大学合作办学两个专业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院与澳大利亚斯文本科技大学合作办学试行一年来运转正常,学生和社会无不良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和《湖南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你院有关收费事项批复如下:
一、合作办学项目及模式
你院经批准与澳大利亚斯文本科技大学开展国际合作办学的管理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三个专业,以及与英国密德萨斯大学开展国际合作办学的旅游管理、电子科学与技术两个专业都必须在教学中引进合作学校同类专业课程,就读这些专业的学生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完成四年学习任务,各科学业成绩合格,获得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者,由你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达到澳大利亚斯文本科技大学、英国密德萨斯大学学位标准的学生,由合作学校分别授予学士学位。
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学费:按照我省现行同类收费水平,同意核定你院与澳大利亚斯文本科技大学、英国密德萨斯大学合作的五个专业学费标准为:管理科学、旅游管理专业为每生每年140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为每生每年15000元。
2、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住宿费,按我省有关规定与你院其他专业学生同类收费标准执行。
3、除本批复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你院不得以其它名目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你院要严格履行对就读上述五个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的承诺,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如办学过程中因学校未履行与澳方、英方联合协议所定条款等原因,影响学生正常毕业或未获得文凭的,你院应无条件向学生退还全部学费,并按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你校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的检查。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