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外〔2013〕13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交通大学撤销
与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合作举办工程管理
课程非学历高等教育项目的批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交通大学撤销
与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合作举办工程管理
课程非学历高等教育项目的批复
上海交通大学:
你校《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撤销“上海交通大学与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合作举办工程管理课程非学历高等教育项目”的请示》(沪交(外)〔2012〕81号)收悉。
鉴于该项目因生源不足,已停止招生多年,且目前该项目所招学生已全部完成学业离校,无遗留问题,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我委同意你校撤销与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的工程管理课程非学历高等教育项目(项目批准书编号:PDE31AU4N19970601O )。该项目未了事宜,由你校负责处理。
请你校将上述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正本和副本交回市教委。
特此批复。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3年2月16日
抄送: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2013年2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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