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China-EU School of Law in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
机构名称 |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China-EU School of Law in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 机构属性 | 不具有法人资格 |
机构住所 | 北京昌平区府学路27号 | 法定代表人 | 黄进 |
中外合作办学者 | 中方:中国政法大学 | 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 | 刘飞 |
外方:University of Hamburg, Germany(德国汉堡大学) | 合作办学者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 否 | |
办学层次和类别 | 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外国硕士学位教育 | 学制 |
博士研究生教育:3年; 硕士研究生教育:3年;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1年 |
办学规模 | 500人(其中外国硕士学位教育不超过15人) | 招生起止年份 | 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2008年—2014年(每年1期);外国硕士学位教育:2008年—2014年(每年1期) |
招生方式 |
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自主招生(招生标准应当不低于德国汉堡大学在德国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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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或课程 | 博士研究生教育: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法律;外国硕士学位教育:法学 | ||
颁发证书 |
中方:博士研究生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 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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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方:博士研究生教育:无 硕士研究生教育:LL.M.(法学硕士)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LL.M.(法学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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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教育部 | ||
许可证编号 | MOE11DEA02DNR20080015N | ||
许可证有效期 | 2014年12月31日 |
中外合作办学就读注意事项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China-EU School of Law in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招生简章(待公布) |